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155)完成情况的公示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 (序号155)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清单(序号155)措施整改:“组织并且开展《2019年儋州市逐步加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回头看专项行动,责令察觉缺陷整改,严查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一)市生态环境局格外的重视此项整改任务,制定印发了《儋州市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机制》、《儋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5年)》及《关于持续深入开展儋州市“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在全市范围持续开展“散乱污”动态排查整治工作,健全“散乱污”企业发现机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将新建“散乱污”企业扼杀在萌芽状态;并定期开展“回头看”,坚决杜绝已整治关闭“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保障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落实落细落地。将“散乱污”整治工作列为各镇(办事处)和各部门环境保护日常工作考核评估内容之一。
(二)自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以来,从始至终坚持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和习关于海南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将“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作为落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打好污染治理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之一,按照“属地管理、全方面覆盖、分级负责、先停后治”等原则,采取精准排查、分类整治、跟踪督办等措施,全方面推进“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142家,其中关停取缔57家,整改提升85家,整合搬迁0家,共出动426人次,责令整改12家,立案查处5家,共处罚金27.5万元。排查整治工作取得良好阶段性成效。现将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序号155)办结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间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8月7日(共5个工作日)。
附件:落实《儋州市贯彻落实海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整改措施(序号155)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表。

